各位教职工:
由于财务处工资系统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采集是以“个人所得税”APP上个人申报的每年1月份数据为准,部分教职工在2022年其他月份自行更改了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,导致2022年学校预扣的个人所得税与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产生了差异,财务处现对差异进行多退少补。多退少补的个人所得税分别反映在5月份工资项目中的“应退项”和“补扣税”。望大家相互转告。
财务处
2023年5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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