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单位:
根据国家出台的《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》(2019年第91号),结合学校2019年国产设备退税手续办理过程存在的问题,现就各部门单位和教职工购买科研、教学用实验设备报销必须提供的资料要求,通知如下:
一、购买国产设备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开票信息详见财务处网页或“桂航财务”微信公众号),报销时同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;
二、国产设备报销应附采购合同,合同上注明国产设备的生产厂商,若确实无法签订合同,必须附供货方盖章的采购清单(清单与发票上设备名称、数量、金额、规格型号须一致);
财务处即日起将执行上述报销要求,感谢各部门单位和教职工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
财务处
2021年1月6日